亲,请登录 | 注册为会员 设为首页    加入收藏        

白酒生产不准标注“专供、特供”字

2013/12/18 7:28:24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数:286
分享到: 更多

  2013年白酒行业受“三公消费”政策的影响,销量直线下滑。而近日,又出新政策说,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,不准生产无标识、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,不准生产标注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、“专用”、“特制”、“特需”等字样的白酒。     国家政策不能违背,但是企业又不能停止不前,不管是年份酒、还是塑化剂问题,白酒行业被阴影笼罩着,一时之间很难走出去。对于企业来说应该是多想想办法如何走出去,如何更好的走出去。 
    对于国家对白酒的一些禁止政策,上边的禁止“特供、专供”字眼的出现是一个,还有一些其他的,比如说:不准倒卖、出租、出借白酒生产许可证,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产许可证;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、容器、包装物等接触酒;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,特别是不准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、安赛蜜、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;采用固态法生产的,不准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、不准将液态法白酒、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;以固态法白酒(不低于30%)、食用酒精等勾调而成的白酒(固液法白酒),其配料表必须标注使用的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内容,不能仅标注为高粱、小麦等。